長期課程
申請方法・報名費
- 在申請書受理時間內郵寄至學校或親自送達
- 提出申請時,請支付審查費用20,000日圓
- 申請之各類文件與審查費用等,原則上不退還
- 申請之各類文件不齊備時,概不受理申請
選考方式
| 審 查 方 法 |
以書面審查為重點,必要時將進行申請者所在地之當地面談 |
| 第一次審查 | 依據書面審查‧當地面談的結果召開學園會議判定合格與否 |
| 第二次審查 | 就通過第一次審查者,備齊各項所需文件向東京入國管理局提出在留資格認定之 |
| 4月生 (課程A) |
7月生 (課程B) |
10月生 (課程C) |
1月生 (課程D) |
備 考 | |||||
| 第一次審查結果發表 | 11月下旬 | 4月上旬 | 5月下旬 | 10月中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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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二次審查結果發表 | 2月下旬 | 5月下旬 | 8月下旬 | 11月下旬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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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學園會對通過第二次審查者寄送「入學許可書」與學費的單據,請在收到前述文件的3週內,向學園指定的銀行帳戶匯款的學費與的宿舍費。
- 學園在確認匯款入帳後,會寄送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」。收到前述證明書,連同學園的「入學許可書」向日本交流協會申請就學簽證。取得簽證後,請向學園通知赴日時間。
- 抵達日本後,請帶著護照盡速至學園辦理入學手續,屆時將交付學生證給學員。